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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4月新能源汽车国家政策速览
发布时间:2024/5/13 来源:新能源汽车国家大数据联盟

国家政策


1. 工信部公示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

2024年4月1日,工业和信息化部装备工业一司发布《关于2023年度乘用车企业平均燃料消耗量与新能源汽车积分情况的公示》,《公示》显示:

1)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共 94家,乘用车产量共 21748451辆,新能源汽车积分共 20622354分,其中,74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正积分:21111513分,16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负积分:-489159分,7家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2023年度新能源汽车积分:0分。新能源汽车积分前三的境内乘用车生产企业是:比亚迪汽车工业有限公司、比亚迪汽车有限公司、特斯拉(上海)有限公司,新能源汽车积分分别为:4495824、3158098、2869659。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2. 《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

为推动汽车以旧换新,支持促进汽车消费,4月3日,中国人民银行、金融监管总局联合印发了《关于调整汽车贷款有关政策的通知》,优化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加大汽车以旧换新场景金融支持。根据通知,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从原先的80%、85%调整为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

通知明确,自用传统动力汽车、自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由金融机构自主确定;商用传统动力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商用新能源汽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5%;二手车贷款最高发放比例为70%。

通知还提出,鼓励金融机构结合新车、二手车、汽车以旧换新等细分场景,加强金融产品和服务创新,适当减免汽车以旧换新过程中提前结清贷款产生的违约金。

(来源:中国人民银行)


3. 《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

2024年4月8日,工业和信息化部办公厅发布《关于做好2024年工业和信息化质量工作的通知》,汽车相关方面,《通知》明确:

1)实施可靠性“筑基”和“倍增”行动:落实制造业可靠性提升实施意见,聚焦机械、电子、汽车等重点行业,加大智能检测装备应用力度,推动企业实施可靠性提升,提高基础产品和整机装备可靠性,形成一批关键核心产品可靠性提升典型示范。建设电子信息领域质量可靠性提升公共服务平台,提高基础支撑和综合服务能力。

2)强化质量标准支撑引领:制修订一批原材料、机械、电子、汽车、软件等领域产品质量标准,促进先进团体标准转化为行业或国家标准。编制发布制造业可靠性标准体系建设指南,加强可靠性标准体系顶层设计。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4. 《涉交通运输业国家主要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清单》

2024年4月10日,交通运输部发布《涉交通运输业国家主要财税金融优惠政策目录清单》,《清单》中,财税金融优惠政策《关于推进城市公共交通健康可持续发展的若干意见》(交运发〔2023〕144号)明确:加强政策支持。

1)完善峰谷分时电价政策,鼓励各地通过多种形式对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充电给予政策支持。

2)各地在保障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夜间充电执行低谷电价的基础上,结合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日间补电需求,可在日间设置部分时段执行低谷电价,以引导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更多在低谷时段充电。

3)充分发挥省级层面对城市交通发展奖励资金的统筹作用,采用奖励方式加强对辖区内城市公共汽电车行业转型升级发展、保障城市公共汽电车企业可持续运营、推广应用新能源城市公交车辆等深化城市公共交通优先发展方面的引导。

4)用好农村客运补贴资金政策,统筹用于保障农村客运(含服务农村地区的公共汽电车)线路车辆正常运营。

5)利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工具,支持符合条件的公共汽电车场站充换电基础设施建设。

(来源:交通运输部)


5. 《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

2024年4月12日,财政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三部门联合发布《关于开展县域充换电设施补短板试点工作的通知》,总体要求方面,《通知》明确:2024—2026年,按照“规划先行、场景牵引、科学有序、因地制宜”的原则,开展“百县千站万桩”试点工程,加强重点村镇新能源汽车充换电设施规划建设。中央财政将安排奖励资金支持试点县开展试点工作。省(自治区、直辖市,以下统称省)级层面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作用,把具体工作落实落细。地方各级有关部门要在土地、电价、服务费等方面积极出台相关政策,形成政策合力,有效补齐农村地区公共充换电基础设施短板,力争实现充换电基础设施“乡乡全覆盖”。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6. 《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

2024年4月12日,商务部等14部门联合印发《推动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新能源汽车相关方面,《行动方案》明确:

1)加大财政金融政策支持力度:鼓励保险机构进一步丰富汽车保险产品和服务,合理确定新能源汽车等保险费率,为消费者提供有效充足的风险保障。

 2)推动汽车流通消费创新发展:加快由购买管理向使用管理转变,推动相关地区优化汽车限购措施。鼓励各地出台支持政策,完善充(换)电、停车、智慧交通等基础设施。

 3)促进二手车放心便利交易:推动汽车领域非保密、非隐私信息开放使用,提升独立第三方二手车信息查询平台运营质效,支持新能源二手车动力电池检测和估值平台建设,引导二手车经销企业提供并展示车辆状况表,明示车辆基本信息、重要配置、价格等内容。

(来源:商务部)


7. 中德续签《关于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

北京时间4月16日下午,在国务院总理李强与德国总理朔尔茨见证下,工业和信息化部部长金壮龙与德国联邦经济和气候保护部、联邦数字化和交通部代表共同签署了《关于自动网联驾驶领域合作的联合意向声明》。中德双方将进一步深化自动网联驾驶/智能网联汽车领域政府、机构产业等多层面对话交流,开展标准规范制定、技术法规协同、数据采集传输、法规政策交流、无线电频率协同、测试示范应用等多方面合作,推动两国智能网联汽车产业高质量发展。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8. 《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

2024年4月17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 工业和信息化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发布《关于深化制造业金融服务 助力推进新型工业化的通知》,汽车方面,《通知》明确:着力支持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助力培育壮大战略性新兴产业,聚焦信息技术、人工智能、物联网、车联网、生物技术、新材料、高端装备、航空航天等重点产业,强化资金支持和风险保障,扩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信用贷款规模。优化制造业外贸金融供给,强化出口信用保险保障,支持汽车、家电、机械、航空、船舶与海洋工程装备等企业“走出去”。

(来源:工业和信息化部)


9. 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

2024年4月23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公布第二批智能交通先导应用试点项目(自动驾驶和智能建造方向),其中,自动驾驶方向有如下项目列入:

1)鄂尔多斯市公路货运与城市出行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2)黑河跨境公路货运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3)上海临港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4)嘉兴市城乡无人机运输和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5)德清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6)合肥包河区城市出行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7)福建平潭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8)烟台港商品车转运水平运输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9)武汉跨区城市出行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0)湖南张家界矿区山地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1)广州南沙城市出行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2)柳州市工业园区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3)海口江东新区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4)重庆永川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5)绵阳城市出行与物流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6)西咸新区秦汉新城自动驾驶应用先导试点项目

17)乌鲁木齐国际机场安全巡检作业与园区运输服务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18)武汉阳逻国际港集装箱水平运输自动驾驶先导应用试点

(来源:交通运输部)


10. 《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

2024年4月25日,国家金融监管总局发布《关于推动绿色保险高质量发展的指导意见》,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和氢能方面, 《意见》明确:

1)支持绿色低碳全民行动:积极为新能源汽车、电动自行车、共享单车等提供保险保障,推动绿色低碳出行。助推绿色消费发展,为绿色低碳产品提供风险保障支持。探索开展涉碳数据保险,丰富保险服务场景和模式。

2)助力交通运输绿色低碳发展:围绕新能源汽车、智能网联汽车、轨道交通等领域发展,为研发、制造、应用等环节提供保险保障。围绕低空经济、多式联运、绿色配送等领域提供适配的保险保障方案。

3)推动能源绿色低碳转型:针对太阳能、风电、水电、核电等能源产业生产、建设和运营期间的风险特性,提供全生命周期保险保障。探索推进新型储能、氢能、生物质能、地热能、海洋能等新能源领域的保险创新,覆盖研发、制造、运维等关键环节风险。

(来源:国家金融监管总局)


11. 《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

2024年4月26日,商务部 财政部等7部门联合发布《汽车以旧换新补贴实施细则》。《细则》所称乘用车是指在公安交管部门注册登记的小型、微型载客汽车。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是指在2011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汽油乘用车、2013年6月30日前注册登记的柴油乘用车和其他燃料类型乘用车。

1)《细则》明确了补贴范围和标准:自《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对个人消费者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或2018年4月30日前(含当日,下同)注册登记的新能源乘用车,并购买纳入工业和信息化部《减免车辆购置税的新能源汽车车型目录》的新能源乘用车或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给予一次性定额补贴。其中,对报废上述两类旧车并购买新能源乘用车的,补贴1万元;对报废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燃油乘用车并购买2.0升及以下排量燃油乘用车的,补贴7000元。

2)《细则》明确了补贴申领流程:拟申请汽车以旧换新补贴的个人消费者,应于2025年1月10日前,通过登录全国汽车流通信息管理系统网站或“汽车以旧换新”小程序,填报申请材料,相关材料应于《细则》印发之日至2024年12月31日期间取得。

(来源:商务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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