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 页 协会概况 政策法规 会员专区 展会信息 统计专区 贸易预警 人才交流 联系我们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政策法规 您的位置:首页 > 政策法规 > 详细  
 
工信部组织编写《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车用动力电池回收网点已经超过3000家
发布时间:2019/3/4 来源:中国汽车报

日前,工信部发布《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以下简称《报告》),《报告》在实地调研、深入走访、广泛交流的基础上,分析总结我国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现状。

  经过20余年的发展,我国新能源汽车实现从科研、产业化到市场推广的“三级”转变。目前,我国新能源汽车累计产量已超280万辆,作为当之无愧的“新能源汽车大国”,我国动力蓄电池的产业规模也位居世界第一,由此带来了严峻的回收利用问题。为加快推动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工作,2018年,工信部通过走访、座谈和交流等形式,深入了解了车用动力电池回收利用行业的发展现状,并形成了《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调研报告》,于近日发布。

  ♦退役电池回收将逐步转向以个人用户为主

  《报告》指出,在新能源汽车“十城千辆工程”推广期间,共计产生退役动力蓄电池(以下简称“退役电池”)约1.22GWh,主要集中在深圳、合肥、北京等新能源汽车推广力度较大的城市。

  从企业回收情况来看,当前回收的动力蓄电池中,以研发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为主,新能源汽车退役电池较少,主要来源于研发试验和生产制造产生的废旧动力蓄电池。

  目前,从用户移交退役电池情况来看,市场上存在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利用企业、租赁企业及保险公司等多主体回收处理退役电池的情况。例如,深圳市退役的大部分动力蓄电池交由电池生产企业回收存储,用于梯次利用研究;北京新能源公交车动力蓄电池主要采取租赁方式,退役后交由北京电力公司用于梯次利用储能产品研究或回收利用企业处理。

  但随着个人用户逐渐成为新能源汽车的消费主体,退役电池的回收将逐步转向以个人用户为主。据预测,2020年我国退役电池累计约为25GWh。退役电池将主要集中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大的京津冀、长三角及珠三角地区。

  ♦45家企业  3204个回收服务网点

  2018年,由于《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管理暂行办法》、《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溯源管理暂行规定》、《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实施方案》、《关于做好新能源汽车动力蓄电池回收利用试点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文件的下发,各地区纷纷加快建立区域回收体系,采取措施推动回收利用工作。

  其中,作为回收利用的主体,汽车生产企业通过多种形式构建回收体系。目前,包括北汽新能源、广汽三菱等在内的45家企业已设立了3204个回收服务网点,主要集中在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及中部新能源汽车保有量较高的地区。

  而在梯次利用方面,由于当前动力蓄电池退役量较少,梯次利用大部分处于试验示范阶段,主要集中在备电、储能等领域。其中,2018年,中国铁塔公司开始大力推广锂电池梯次利用,已在31个省市的约12万座基站开展梯次利用电池备电应用,并在备电、储能及对外发电应用场景加强业务拓展;国家电网建设了1MWh梯次利用磷酸铁锂电池储能系统示范工程,用于接纳可再生能源发电和调频等。

  “从发展趋势来看,梯次利用市场前景广阔,已成行业发展热点,部分企业正在梯次利用领域探索“以租代售”等新商业模式。”但《报告》同时指出,梯次利用还存在效率偏低,电池剩余寿命及一致性评估等技术不成熟的问题。

  此外,工信部在调研过程中还发现,废旧电池再生利用行业已有一定规模,并实现产业化,多数再生利用企业由废弃电器电子产品处理企业和有色金属冶炼企业发展而来,主要集中在长三角、珠三角和中部地区具备相应工业基础的中小城市。

  存在的主要问题集中在锂金属回收率不高、多种电池回收处理兼容性不强等问题上。

  目前,再生利用相关国家及行业标准正在加快研究制定。


  后台管理 意见和建议
  Copyright 2010 版权所有:陕西省汽车工业协会 All Rights Reserved  陕ICP备2023009814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