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关于申报2014年度陕西省装备制造业
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的通知
陕工信发〔2013〕408号
各设区市、杨凌示范区、韩城市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财政局,有关企业:
为
做好2014年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支持重点
结合陕西省“十二五”国民经济、工业以及装备制造业发展规划实施,2014年重点支持高端装备制造业、装备制造优势支柱产业、基础工艺和基础关键零部件等重大项目,重点产品研发及产业化,技术改造提升,以及重点配套项目建设。
1、汽车产业:整车生产;发动机、变速箱、底盘等关键零部件;汽车用电子系统;数字化制造;尾气治理等;CNG/LNG节能与混合动力、纯电动汽车;先进动力电池及电池管理系统等。
2、高端装备制造业:航空、航天、海洋工程关键设备;高速列车城轨设备;智能输配电设备;智能工业自动化控制系统;高效农业机械;智能印刷机械;自动化纺织机械;新能源装备;环保设备等。
3、优势支柱产业:汽车及关键零部件;机床工具;石化、冶金、煤炭装备;输配电设备;工程机械等。
4、基础工艺和基础关键零部件配套:泵、阀;液压、气动元件及系统;高速精密轴承;高性能紧固件、密封件;先进精密仪器仪表;先进制造工艺;新材料零部件等。
二、支持方式
资本金注入、贷款贴息、补助,重点用于资本金注入。
三、项目申报所需条件
1、在陕西行政区域内注册(注册资本不少于1000万元),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的装备制造企业,申报项目必须在其企业法人营业执照规定的经营范围内;
2、企业有较强的市场开拓能力和较高的经营管理水平,项目申报前两年年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年。资产负债率不超过70%;
3、申报项目总投资不小于3000万元(固定资产投资不低于2500万元),资金来源明确,投资结构合理;
4、按照有关规定已办理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规划、环保、土地等手续,2013年1月1日起开工,2014年底完工的建设项目。
四、申报时需提交的资料
1、资金申请报告;
2、专项资金申请表、项目简介表、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项目汇总表(见附件);
3、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项目批复或核准、备案文件;
4、土地预审意见(新增土地建设项目);
5、城市规划选址意见(城市规划区域内投资项目);
6、环境影响评价批复文件;
7、申请资本金注入的,应由公司股东会或董事会、经理办公会等决策机构出具同意注(增)资的书面材料;申请贷款贴息支持的,应出具与银行签订明确用于本项目的中长期固定资产贷款合同及进账单;
8、项目总投资大于企业资产总额或2012年营业收入50%以上的项目,必须提供具体筹资证明。
9、2012年度由中介机构审计的财务报告(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表);
10、企业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复印件。
五、报送程序及要求
1、中央在陕企业直接向省工信厅申报,省属企业由省级企业主管部门或省属企业集团负责向省工信厅申报。其它企业按属地化原则,将申报资料报送至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由各市(区)工业和信息化主管部门进行资料汇总后,将符合条件的项目会同级财政部门向省工信厅申报。各企业需同时登陆
xmk.sf.gov.cn“省级财政专项资金项目申报系统”进行电子申报。
2、各主管部门、企业集团和各市(区)2014年项目申报组织应以资本金投入为主。
3、上年度获得过中、省财政资金支持的项目,本次不再申报。
4、为及时掌握企业生产经营情况,更好的服务于企业,凡申报项目的企业自项目上报之月起,在“陕西省财政企业信息网” (
www.scqy.gov.cn) “企业信息填报系统”中按规定填报企业月度经济效益快报(索取用户名、密码联系电话:029-87611454)。
5、纸质资料依照本通知第四项内容,按顺序装订申报资料(编制目录、标注页码,装订时勿用塑料拉杆)。
六、绩效考评
本次专项资金申报企业应认真填报附件内绩效考评等预期指标。并按规定对绩效目标进行考评。
请各单位按照要求,组织做好项目申报工作,将项目申报材料于2013年10月31日前上报省工信厅装备工业处(纸质一式三份)逾期不再受理。
七、联系方式
联 系 人: 陈世军
电 话: 029-87292350
传 真: 029-87293410
2. 项目简介表
3. 绩效评价目标申报表
4. 2014年陕西省装备制造业发展专项资金项目汇总表
陕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陕西省财政厅
2013年9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