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25日,北京正式发布《北京市进一步促进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和大中型客车报废更新实施细则》,加快推进市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报废更新,最高每辆车可获得17万元补贴。
国四及以下排放标准老旧货车报废并更新为新能源车辆的车主;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老旧重型营运货车、国四排放标准老旧重型营运货车报废并更新为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营运货车的车主。
报废车辆需在强制报废期限前一年以上进行解体报废。
在京中央国家机关、本市各级党政机关和其他各级财政补助单位,不享受补贴。享受过国家及本市各级财政补贴的车辆,不再享受本次补贴。
● 仅新购置新能源冷链货车补贴标准为3.5万元/辆。
● 仅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老旧重型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4.5万元/辆。
● 报废国四排放标准老旧重型营运货车并更新为国六排放标准重型营运货车补贴标准为8.5万元/辆。
申请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10日24时;车主如确需更改车辆信息、银行账号信息的,截止日期为2024年12月20日24时,逾期将不予补贴。
车主登录“国四及以下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办理平台”网页PC端、首都之窗“政策兑现”频道中“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京通”小程序“老旧客货车报废更新”专栏进行申请,按要求填报车主或业户信息、报废车辆和新购车辆信息,并上传所需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