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地时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披露了对从中国进口的电池电动汽车(BEV)征收的临时关税水平。
欧盟委员会对三家抽样中国汽车生产商征收的关税分别为:
● 比亚迪17.4%
● 吉利20%
● 上汽集团38.1%
中国其他参与调查但尚未抽样的电池电动汽车生产商将被征收21%的加权平均税。
欧盟委员会称,如果与中方的讨论不能得出有效的解决方案,这些临时关税将从7月4日起引入。
欧盟拟对进口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商务部回应
商务部新闻发言人就欧盟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初裁披露答记者问
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初裁披露,拟对自中国进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请问中方对此有何评论?
中方注意到,6月12日,欧委会发布关于对华电动汽车反补贴调查的初裁披露,拟对进口自中国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反补贴税。欧方罔顾事实和世贸组织规则,无视中方多次强烈反对,不顾多个欧盟成员国政府、产业界的呼吁和劝阻,一意孤行,中方对此高度关切、强烈不满,中国产业界对此深感失望、坚决反对。
欧方裁决披露中的认定缺乏事实和法律基础。欧委会罔顾中国电动汽车优势来自开放竞争的客观事实,罔顾世贸组织规则,罔顾中国相关企业对有关调查的全面配合,人为构造并夸大所谓的“补贴”项目,滥用“可获得事实”规则,裁出畸高的补贴幅度,是赤裸裸的保护主义行为,是制造并升级贸易摩擦,是以“维护公平竞争”为名行“破坏公平竞争”之实,是最大的“不公平”。欧方此举不仅损害了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合法权益,也将扰乱和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
欧委会一手高举绿色发展大旗,一手挥舞“保护主义”大棒,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武器化,不符合中欧领导人关于加强合作的共识精神,将影响中欧双边经贸合作氛围,不利于欧盟消费者自身的利益,也将破坏欧盟自身绿色转型和全球应对气候变化合作的大局。
中方敦促欧盟立即纠正错误做法,切实落实近期中法欧领导人三方会晤达成的重要共识,通过对话协商妥善处理经贸摩擦。中方将密切关注欧方后续进展,并将坚决采取一切必要措施,坚定捍卫中国企业的合法权益。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对欧委会初裁结果表示强烈不满
2024年6月12日,欧盟委员会在对中国电动车反补贴调查信息披露中,罔顾事实,坚持认为中国电动汽车产业存在高额“补贴”,对欧盟电动汽车产业带来损害,并拟对中国出口的电动汽车征收临时性反补贴税。对此,中国汽车工业协会深感遗憾,并表示坚决不能接受。
自去年10月欧盟委员会启动对中国电动车开展反补贴调查以来,中国汽车产业界从维护中欧汽车产业链安全稳定大局出发,积极配合调查,相关企业均按照调查部门要求认真提供材料。然而,在调查中,欧方预设调查结果,倾向性地选取抽样企业,滥用调查权,随意扩大调查范围,严重扭曲调查结果。
近年来,中国新能源汽车产业发展迅速,受到全球的广泛关注,电动汽车产品也深受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消费者的喜爱。中国电动汽车出口不仅给当地消费者提供了良好的消费体验,也为当地电动汽车市场培育和产业发展作出积极贡献。
自中国改革开放以来,中欧汽车产业已经开展了近四十余年的良好合作,产业链深度融合,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命运共同体。在全球新一轮科技变革的浪潮中,中欧主要汽车企业间在电动化、智能化、网联化方面正在开展更为深度的合作,共同为促进全球汽车科技进步、绿色转型作出积极贡献。
中国汽车工业协会希望欧盟委员会不要将当前产业发展必经的阶段性整车贸易现象视为长远的威胁,更不要将经贸问题政治化,滥用贸易救济措施,要避免损害和扭曲包括欧盟在内的全球汽车产业链供应链,维护公平、非歧视、可预期的市场环境。我们希望欧盟汽车产业界理性思考、积极行动,共同维护当前双方合理竞争、互利共赢的局面,共同推动全球汽车产业的健康可持续发展。